发布日期:2021-04-06
石墨烯电地暖地面低温辐射供暖系统安装验收 3.1 石墨烯地暖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填充层或面层施工前,应按隐蔽工程要求提出书面报告后进行中间验收,竣工验收应在调试与试运行满足要求后进行。 3.2 石墨烯地暖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工程中间验收,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供暖地面施工前,地面的平整度、清洁情况应符合施工要求;
2 绝热材料的性能和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;
3 石墨烯发热地暖或其制品的安装功率、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;
4 伸缩缝设置应按要求敷设完毕;
5 石墨烯地暖或其制品应无短路和断路现象,电阻及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; 6 连接电缆(线)绝缘应完好无破损。
3.3 石墨烯地暖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: 1 安装功率、绝缘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;
2 温控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;
3 面层平整度应达到设计要求,表面无明显裂纹;
4 安全防护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3.4 石墨烯地暖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工程应提供的竣工验收文件如下: 1 施工图、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;
2 主要材料、设备与配件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合格报告;
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;
4 石墨烯地暖等材料的工地复试、检验合格证明;
5 工程施工安装质量验收表;
6 调试与试运行记录。 |